星 POS 扫码支付商户注册及服务协议

甲方: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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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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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合作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扫码 支付服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扫码支付业务:指甲方为乙方提供对接第三方支付软件系统和设备,并通过线下扫码 等方式完成支付的业务。
2.商户:即本协议乙方,是指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给用户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商家。
3.上游渠道方:指为甲方平台系统提供支付、清算功能接入服务或其他业务服务的第三 方支付机构。
4.用户:指使用扫码服务向商户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用户。
第二条   服务费标准及结算
1.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及约定费率:
扫码类型 费率 扫码类型 费率 扫码类型 费率
支付宝     % 微信支付     % 其他___     %
2.结算及对账
甲方按照乙方交易资金扣除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和其他款项的结算资金后,在交易次 日(含)起第[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或上游渠道方对乙方以下银行卡结算账户划付结算资金。

结算账户名称:                         
结算账户账号:                         
开户银行:                         

乙方应每日核对交易结算资金,核对不一致时应于 5 个工作日内与甲方联系。因乙方未 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联系甲方,而导致的交易最终无法追偿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和风险责任 由乙方承担。对经查实的交易差错或乙方需调整的账务,甲方按照与上游渠道方的差错处理 规定进行处理

3.服务费变动规则
如果上游渠道方或者甲方内部对于移动支付手续费的收费标准及收费计算办法作出相 应调整,则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及费率将做相应调整,但应及时通知乙方。 若如乙方不同意 上述调整、修订的,乙方应于 5 日内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期间乙方未通知,即视为乙方 认可并接受相关调整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执行甲方、上游渠道方均认可的商户入网标准。在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需配 合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管理、核查、监督等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注册 资料、交易行为、交易凭证等进行审核,且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履行反洗钱义务。若乙方在 本协议有效期间内被甲方认定不符合其商户入网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2.甲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办法、监管规定、甲方风控制度及上游渠道方指 示,对乙方业务开通资质、交易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管理和监控,且有权对乙方的交易和待 清算资金进行延迟结算或冻结,或拒绝乙方的交易和清算请求。如果甲方发现乙方在使用本 协议及相关附件(如有)约定的服务内容时存在可疑或者异常的交易,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 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交易证据。在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之前,甲方有权中止为乙方 提供服务;如乙方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据,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提供服务并解除本协议及其附 件(如有)。甲方解除合同并不免除乙方继续按要求提供交易证据的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 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3.甲方有权遵循监管机构、上游渠道方及相关服务商要求及行业风险策略对乙方交易 行为进行监控,确保乙方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要求。
4.因银行/上游渠道方/相关服务商方面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相关 服务商系统升级、软件更新、清结算账户、稽查等) 导致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扫码支付业务交 易或清算中止/终止或到款延迟的,乙方无权就此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可向甲方 发起交易疑异,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沟通及处理。
5.若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发现乙方在协议终止之前存在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目的的使用行 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仍可据此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保留通过司法途径 予以解决的权利。若给甲方造成风险及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风险赔付责任
6.甲方保留对可疑交易、非法交易、高风险交易或交易纠纷的独立判断和确定。甲方发 现或认为乙方涉嫌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请、名义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洗钱、赌博、套 现或金融诈骗等违规、违法活动的,甲方可以:(1)有权向有关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报告, 并要求乙方及时提供所有的交易材料证明;(2)可视情况暂停相应服务,并冻结交易款项; (3)如遇有关单位的合法指示(包括查询、冻结、扣划、解冻等),甲方将依有关单位的指 示行事。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如乙方保证金(如有)及尚未结 算的资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否则甲方有 权终止本协议及其附件(如有)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需满足甲方商户准入标准。乙方不得违规经营,不得伪造商户申请资料,不得以 虚假材料恶意申请入网,不得夸大、歪曲业务范围、能力等情况。乙方应确保入网资料的真 实性及准确性,如因乙方提交的入网资料不真实、不规范、不准确造成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对自己的经营业务负有风险管理义务,若给甲方造成风险及损 失的,应向甲方承担风险赔付责任。
2.乙方应保证发起的扫码支付交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 明付款人与乙方确实存在交易关系。另外,乙方应确保交易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应保证能够妥善保留有关交易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订单、付款人接受货物时签字 的有关单据、物流发货单据、收货人签收单、收货地址、收货人姓名、联系方式、交易订单 号等,具体凭证视具体交易类型而定。由交易发生之日起,至少保留 5 年。甲方有权要求乙 方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交易调单工作,协助甲方开展风险调查,调取交易证明材料等工作;如 乙方未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调单,或调取单据不符合甲方及相关银行卡组织的规范要求,或不 符合微信支付、支付宝等相关上游渠道方的规范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 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授权甲方: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上游渠道方从乙方交易结算资金中扣除本协议约定 的服务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给甲方,也有权以代扣或其他方式从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乙方 交易结算账户中收取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违约金及相关损失。
4.乙方理解并同意,针对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服务,如因甲方原因导致的重复划款、 错误划款等情况造成实际划付至乙方账户的资金金额多于应划付的金额,甲方有权对于多 入账的金额向乙方账户进行资金代扣、抵扣乙方未结算资金等操作,或直接向乙方追讨,乙 方有义务将多入账金额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且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双方 已签署的全部或部分合同。
5.乙方理解并同意,由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系统本身原因或消费者设备硬件、软件或通 讯原因造成的交易失败、重复扣款、交易金额错误或导致的其他问题,应由乙方告知消费者 直接与第三方支付机构或相关服务商进行协商解决,且甲方不作为承担相应责任的主体。
6.下列情形下,甲方有权向上游渠道方申请直接向用户退款,若乙方待结算资金不足 的,甲方有权冻结乙方账户中的相应金额,直至乙方妥善解决相关事项:
(1).乙方与用户发生纠纷时,有充分的证据表明乙方存在未发货、未退货、欺诈等情形 的;
(2).甲方认为不立即退款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的。
第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如实提供相关经营资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名称、主营 业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结算账户信息等供甲方审核备案。乙方从事国家规定专营、专 控或需要取得国家特殊行政许可的经营活动,还应提供该相关资质资料。乙方应保证所提交 的上述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乙方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或迁址、停业、变更域名 或联系电话等资料信息,应提前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中止(终止)服务, 乙方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一切投诉和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在线所有操作包括在甲方网站、甲方业务系统、微信服务平台上的操作和 交易,乙方的登录账号和密码是甲方验证乙方身份的唯一标志,乙方对此负有保密责任。凡 使用乙方登录账号和密码进行的线上操作和交易均视为乙方亲自办理或已经过乙方有效委 托,具有同乙方书面授权同等的法律效力。任何使用乙方的登录账户、密码发送至支付平台 软件系统的指令构成乙方不可撤销的授权收付款指示,甲方对于依照该指示进行支付和收 款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对使用乙方登录账号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线上操作 及交易结果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  乙方如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风控制度认为的违法违规活动,甲方将立 即解除协议,并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中止资金结算等风险控制措施。乙方除按照协议约定 相关条款向甲方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外,还需按照利用本协议业务开展违法违规活动发生的 交易金额 20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发现乙方可能存在洗钱、恐怖融资、欺诈交易、信用卡套现、恶意倒闭或其他违法 违规行为,或者甲方发现乙方存在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等可疑交易特征的交易或存在争议交 易时,甲方有权通知上游渠道方对乙方相应资金进行延迟结算。对于延迟结算的资金,直至 排除违法违规嫌疑时,甲方通知上游渠道方恢复该部分资金的结算。乙方的行为导致甲方遭 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等相关监管机构或行业组织的 相关规定或上游渠道方的相关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支付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者服务费发生 变化,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变更服务费标准或协议相关条款, 若如乙方不同意上述调整、修 订的,乙方应于 5 日内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期间乙方未通知,即视为乙方认可并接受相关 调整。
乙方理解并同意甲方采取在官方网站公告、电子服务渠道信息推送、邮件或短信通知等 方式向乙方发起变更请求。如乙方不同意该变更请求,应停止使用甲方服务;如乙方在获知 或在合理时限内应当获知甲方变更请求后,仍继续使用甲方服务的,视为同意对协议涉及条 款进行变更。
第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在合理期限内纠正,要求赔偿因此 遭受的损失。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出现违反本协议约定任意条款之一的,甲方有权采取 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直接向上游渠道方申请从待结算资金中扣除甲方损失金额、违约金; 扣除乙方保证金;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有权根据监管规定及自身业务需要不定期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 在甲方网站公告或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发送。若乙方不同意修订后的协议或规则,乙方应终 止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乙方继续使用甲方支付服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及 规则。
2.合作期间内,若一方欲终止本协议,须提前 30 天向对方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 后终止协议。
3.因第三方系统、网络等种种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正常履行本协议的,不视作甲 方违约,但甲方应积极与上游渠道沟通,使双方损失减至最低程度。
第十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协议文件的义务和责任时,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于不可抗力情况发生后十五(15)日内向对方提 供有关不可抗力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书面证据,对方对该证据确认后方可免除或减轻受 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的责任。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1.双方应当对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或获得的所有有关对方、 商户及持卡人的信息(即“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一方(披露方)向另一方(接 受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有关披露方商户的相关信息以及与披露方的业务、业务计划、业务 战略、销售情况、营运情况、业务关系、财产、营运模式、现有产品或拟开发产品有关的信 息,而不论此信息是否由披露方制作。除非该信息是:披露方以书面方式明确注明为非保密 性质的信息;或公众已经知晓的或通过公开渠道可获得的信息;或接受方从有权披露该信息 的第三方获取的信息,且接受方对该信息无保密义务。
2.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不得将其泄 漏给任何第三方。接受方的雇员为履行本合同约定而必须接触相关保密信息时,接受方可以 将此部分保密信息披露给该雇员,但接受方应当告知该雇员相关的保密义务并和其签署与 本保密条款在实质上相当的书面保密协议。
3.双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而披露相关保密信息。本条款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 后继续有效。
4.如果双方协商后未建立交易/合作关系,或交易/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 因故退出此项目,乙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甲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 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第十二条  通知
1.乙方确认,其在甲方系统及本合同首部中填写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人电子 邮箱”、“联系人电话”等联系信息可用于甲方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时向乙方履行通知、文件 物品递送义务。其中,“联系人”负责对本协议所涉事务的沟通、文件物品的签收、移交等事 宜。甲方发送到乙方指定的“联系地址”、“联系人电子邮箱”、“联系人手机”即视为对乙方的 有效送达。
2.乙方确认,其变更联系信息时,应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因乙方 未及时通知导致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联系信息履行通知、文件物品递送义务的,甲方的通知、 文件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文件及资料等)自发送之日起第 3 个工作日(含)视为甲方送达 之日。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于该争 议或不一致发生后的三十(30)日内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 起诉。本协议签署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
2.乙方确认,其变更联系信息时,应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因乙方 未及时通知导致甲方依照本协议约定联系信息履行通知、文件物品递送义务的,甲方的通知、 文件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文件及资料等)自发送之日起第 3 个工作日(含)视为甲方送达 之日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 为壹年。
1.甲方有权根据监管规定及自身业务需要不 定期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在甲方网站公告或以适当的方式向乙 方发送。若乙方不同意修订后的协议或规则,乙方应终止使用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乙方继续使用甲方支付服务 的,视为乙方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及规则。
2.双方均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但应提前 30 天通知对方。

乙方声明:
        甲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乙方注意本协议全部条款,并详细说明;乙方在本协议上签字 即视为已审慎审阅并同意上述全部条款。

甲方: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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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分店较多,另附表填写,由乙方加盖印章后作为本表附件。